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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:
您好,留言收悉,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经我局调查核实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。
经核实,利州大酒店停车场(政府街109号停车场)属于权利人张**单独所有,不动产权证号:川(2021)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6*22号,坐落:利州区政府街109号宏亨•广府地下车位,取证时间2021年2月8日。根据《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广发改〔2021〕398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第六条第(二)项之规定:该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情形。
现场检查该停车场入口及收费亭醒目位置设置了明码标价牌,标明停放车辆类型、收费时段、收费标准、免费规定、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,符合《办法》要求。社会车辆停车15分钟内免费。节假日收费标准为:蓝、绿牌小型客货车停车,起价10元/小时,续停5元/小时,24小时内封顶60元。工作日收费标准为:蓝、绿牌小型客货车停车,起价5元/小时,续停2元/小时,24小时内封顶60元。上述续停计时不足1小时的,按1小时计算。若计费系统有计费误差,停车场公示了联系方式,消费者可联系停车场核实后进行退费。该停车场另公示了工作日按天计费的收费规则:当天6时至24时期间,消费者车辆入场2小时内联系停车场工作人员即可以15元的价格在上述时间段内按天计费。消费者未在2小时内主动联系停车场工作人员按天计费并支付费用,即按正常的小时计费。综上所述,政府街109号停车场产权属个人所有,其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经营者自主制定;经营者按照规定对收费时段、收费价格进行了公示。
根据您反映的收费情况,符合公示的收费价格。如您有其他问题,请致电嘉陵市场监管所0839-3245811具体咨询。
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3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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