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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网友: 您好!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一是针对收费工作人员盛某的态度问题,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城投智慧公司”)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,并依据内部管理制度作出相应处罚。二是城投智慧公司根据《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〉的通知》(广府办发〔2021〕21号)执行收费标准。三是按照《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,城投智慧公司在其所经营的收费路段、停车场均依法设置了公示牌,明确标注了收取费用为公共资源占用费,不包含车辆和随车物品的保管费用。四是城投智慧公司不具备行政执法权限,无权调取周边监控录像。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排查肇事方,城投智慧公司将积极配合警方做好后续相关处置工作。 感谢您对市城区停车工作的关心。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0839—3477777,由此给您带来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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