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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:
您好!留言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
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《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》及我市、区相关政策规定,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、心理或其他特殊原因,确实无法按时入学的,可申请延缓入学。常见情形包括:患有严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,需长期治疗或康复;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情绪障碍,经心理专业机构评估,不适宜立即入读小学;其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情况。
申请缓学时需携带:家长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、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(如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、专业心理评估报告、残疾证等)。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办理缓学申请。
2026年市城区招生工作已启动,由于来电及现场咨询人数较多,导致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,由此而给您带来的不便,请予谅解。
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,不能和您进一步沟通。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、支持与监督。如有疑问,欢迎拨打电话0839-3307935进行咨询。
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
2026年4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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